下对上的忠。如果说在人与人的平行关系的意义上,尽心尽力为人做事之“忠爱”是其所要表达的第一个意思的话,那么在上对下而形成的上下关系的意义上,尽心尽力为人做事之“忠爱”则是其所要表达的第二个意思。而在下对上而形成的下上关系的意义,尽心尽力为人做事之“忠爱”则是其所要表达的第三个意思。上下是一对关系性的存在。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尤其是在儒家哲学中,上下、远近、高下是以阴阳概念来表示的。阴阳的思想观念强调两个原则,一是阴阳二者的相互依存性,表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此之谓也。二是阴阳双方有一方是起着带头和表率作用的,这就是在上的“阳”的一方。具体到在上者的君与在下者的臣来说,君者,领导者你首先要尽到你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君臣有义”是君先尽其义,而君之义就是“仁”。“为人君止于仁”(《大学》),此之谓也。
而当在上者的君,领导者尽到了自己的“义”以后,作为与此形成相互依存关系的“臣”“被领导者”理应去尽自己的“义”。如此也才能形成阴阳的感应和互动。通俗地说,上对你“仁”了,你不能没有反应,你就应“有义”。臣之义正是在于对君的“敬”或说“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敬”“忠”二字是可以互相解释的。“忠者敬也,敬者忠也”,此之谓也。所以《大学》是说“为人臣止于敬”,《礼记-礼运》是说“君仁臣忠”。孔子在《论语-八佾》中又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敬和忠都是下对上表达的一种“敬爱”的情感。如此一来,“君仁臣敬”或说“君仁臣忠”之关系及其关系之顺序就得以建立。换句话说,“双向性”与“一方为主动性,先行性”于是得以建立起来。对于“忠”所彰显的“爱”与“敬”之义要做全面性的把握。“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实际上,“爱”的“仁”与“敬”的“礼”所要表达的都是对对象的尊重。君仁臣礼也好,君礼臣忠也好,遵循的都是相互尊重的敬爱精神。儒家此一理念皆是建立在“心同理同”“情同理同”基础之上的。无论是上对下,还是下对上而形成的关系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要建立起良好与和谐的关系一定要有此人性人情人理之基础啊!
上下的君臣关系中君者的带头性和先行性是通过正反两方面体现出来的。具体来说,君仁了,臣才敬(忠),这是从正面说。而如果君不仁,那么臣就不会是归止和遵守其“敬忠”之“义”了。孟子非常深刻地揭示了这个道理。他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就是说,如果君把臣当手足看待,那么臣就把君当心腹看待;如果君把臣当狗马看待,那么臣就把君当路人看待;如果君把臣当尘土小草看待,那么臣就把君当仇敌看待。实际上这里在下者的臣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正体现着“忠”德的精神。因为,忠德的实质乃是“正”也。敬君忠君也有个正与不正的问题。换句话说,下对上的“忠”始终是存在着一个正义之道的问题。这是儒家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孔子明确指出:“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荀子-子道》说:“传曰:‘从道不从君’”,《孝经-谏诤》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能够做到这样的那是需要气节和勇气的,而能具有如此气节和勇气的又唯有“君子”!由此可见,以上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下对上,臣对君所表现出来的“忠敬”思想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正面和积极意义的。
如果我们在把“下对上”的忠爱扩展一下,这个“上”的对象就成了集体、国家、民族以及由全体人民创造出的一切文化和进行的一切事业。于是忠于集体、忠于国家、忠于民族、忠于事业就成为“下对上”忠爱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文化的繁荣,道德的昌明,人民的幸福,这些关乎“天下”兴旺的伟业,关乎中国美丽的梦想,中华民族的每一位公民都要参与其中,将自己个体的责任与此紧密相联,尽心竭力,尺职尽责为“她”做事,为“她”奉献。实际上这也正是忠德在其本义上要呈现的价值与意义。这种“以天下为己任”“以天下为怀”为内容的“爱国主义”乃是成为具有强烈的超越情怀的“仁人”“志士”“君子”的一种特殊的品格和高尚的情怀。作为君子没有为自己一时之忧患的事,而有的只是能否终身行仁义,全心为国家的事。“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孟子=离娄下》),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