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义之德与君子之廉耻
1.礼义与廉耻是相含互释的关系
在构成中华传统美德的诸多德目中,它们彼此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内在的逻辑关系和递进关系。通俗地说,虽然是不同的概念,但彼此之间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说明。像“仁义礼智信”之“五常”,正是具备了这种关系的五个德目。而被称为“国之四维”的“礼义廉耻”更是具有了这样的特点。作为一个社会精英分子的君子,当是遵守“大法”的模范,当是拥有“大节”的典型。“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顾炎武语)。《淮南子》也说:“无廉耻,不可治;非修礼义,廉耻不立”。由此可见,没有廉耻这一大的气节的建立,就不可能建立起治人的大法,有了也不可能去真正地遵守。同样如果不修持礼义之德,那么廉耻之德也就无法建立,从而也就失去立人的伟大节操。
早在先秦时期,“礼义廉耻”就被管子称为“国之四维”。即将“礼义廉耻”共同视为维系国家民族屹立不倒的四根大绳索。之所以要选择这四个德目来充当这项重任,除了每个德目的重要性以外,应该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这四德彼此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以及各德之间所存在的递进关系。换句话说,这四德实际上是可以相互包含和相互诠释的。中华传统道德表现的这种特点,其目的是为了突出每个道德的普遍适用性以及每个德目内涵及其意义的丰富性。并通过这种丰富性的展开反过来强化每个道德的本质规定性。
礼义二德之义往往可以互通互释。礼是规则,义是原则,二者含义相互包含,可以相互解释。礼主等差,义主分别,二者含义相互包含,可以相互解释。礼倡节制,义倡适宜,二者含义相互包含,可以相互解释。礼崇让利,义崇轻利,二者含义相互包含,可以相互解释。“见利而礼,义也”(《礼记·乐记》),此之谓也。而“礼义”与“廉耻”,彼此之间更是相互包含,可以相互解释。礼义重义轻利与廉德义重合,羞恶之心的义与耻德义重合。而从《管子》所论“礼义廉耻”上说,这四种道德的内在的关系更加紧密。《管子·牧民》说:“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意思是说,礼就是不逾越节度,义就是不妄自求进,廉就是不掩蔽错恶,耻就是不趋从歪道。“礼义”所反对的“逾节”与“冒进”,其实都是在反对一种过度的行为,都是在反对企图违背规则和原则的行为。人为什么要“逾节”和“自进”,说到底都是人的自私自利之心在作祟,其结果一定是专做错恶之事,专行歪门邪道。而“廉”和“耻”又都是在为了在防止、阻止这种错恶和歪道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礼义廉耻”四德都是在同一个“副词”上展开着它们各自的特性并最终达到它们共同的目标的。这个副词就是“不”。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文明的人,一个能够代表这一文明的社会精英分子——士、君子、大人做任何事情都要保持“中节”,而不要过度。“礼不逾节”,此之谓也;做任何事情都要奉行“公正”,而不要自私。“义不自进”,此之谓也;做任何事情都要明白“为善”,而不要掩恶。“廉不蔽恶”,此之谓也;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循“正道”,而不要从恶。“耻不从枉”,此之谓也。由此可见,“节制”“公正”“良善”“正道”正是“礼义廉耻”所要呼唤的四种美德呢!这种美德的意义和价值也是君子所要追求的啊!
如果说荀子认为“积礼义而为君子”,那么“积廉耻”又何尝不是“为君子”的标准呢?
2.礼之恭、让、谦、卑与君子之廉
礼的道理和精神虽然有许多,但恭敬、谦让、卑下一定又是礼德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本质规定。“有礼者,敬人也”(孟子语),此之谓也。修己以敬,对人以恭敬,对己以卑下,先人而后己,既是礼的本质规定,也是君子所贵。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论语·宪问》),“君子无不敬也”(《礼记·哀公》),“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坊记》),“故君子信让以莅百姓”(《礼记·坊记》)。所有这些论述都非常有力地证明了“礼敬”“礼让”“礼谦”对于君子之德的形成显得多么重要。而君子之廉,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也正是体现在“廉让”“礼谦”之上。
对于“廉”德的宣传上,可能会更多集中在对不求财的“清”,不受贿的“正”,不贪污的“洁”等属性之上,而相对忽视对“廉让”“廉谦”属性的突出,而实际上这恰恰最能体现“廉”的品质呢!从正面讲,一个平时能够处处谦让的人,不处处想着出风头的人,不总是想处于C位的人,这个人一定不是太贪的人,相反,一定是不廉者呢!故而,君子之廉一定体现在君子之谦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