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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召开纪检监察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总结会议

    发布时间:2026-09-18 点击次数: 来源:纪委办公室

    9月16日下午,南京大学召开纪检监察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总结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刘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在理论学习研讨、制度体系建设、问题整改整治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要充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属性、职责定位、履职根基三个维度深刻理解把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与实践要求。二要立足主责主业,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实绩。三要以“四个过硬”为标准,以纪检监察系统“砺剑行动”为抓手,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校纪检监察铁军。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长期任务,是终身课题,必须久久为功。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牢牢把握正确履职导向,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实绩持续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校纪委副书记王丽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级会议精神和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校纪委副书记潘静主持会议并通报学校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总体开展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杨萌通报学校纪检监察系统“砺剑行动”实施方案。

    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构同志、二级纪委书记、二级党委纪检委员、机关党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会。会议在苏州校区设主会场,仙林校区、鼓楼校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