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南京大学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仙林校区召开,研究部署学校审计工作任务。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谭铁牛主持会议并讲话。
谭铁牛在讲话中指出,审计是学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第二要科学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是做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统筹安排,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既要考虑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的需求,又要考虑审计部门可以调动的审计资源。二是坚持党政同审、分开定责。党政同审是国家审计要求,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理应贯彻“党政同审、分开定责”这一原则,对达到条件的被审计单位等开展党政同审。要求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责任,确保审计工作覆盖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推动权责对等、责任明确。三是逐步推进以任中审计为主的审计方式。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早期以离任审计为主,现在已经转变为以任中审计为主。以任中审计为主可以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源头反腐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利于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四是摸清校内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底数。各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应积极协同、互相配合、增强合力,审计处要积极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等对接,按照两办《规定》、学校审计相关规定确定的审计对象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审计组织方式、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要齐心协力推动审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体委员和相关单位要持续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审计计划,加强审计体系建设,完善审计制度机制,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努力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切实把审计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南大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审计处汇报了本年重点审计业务工作情况,并提请审议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会人员讨论后审议通过了南京大学2025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南京大学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会。